李国强律师,2004年3月获得法律职业资格,2005年12月起在四川永炽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,合伙人。2012年9月至今系市总工会维权律师团成员,2013年6月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,2013年2月被市司法局评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李国强律师
电话号码:0832-5185676
手机号码:13548302808
邮箱地址:479812508@qq.com
执业证号:15110200510802306
执业机构:四川永炽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四川省隆昌市金鹅镇隆泸大道211号附7号
借了高利贷还不上,报警有用吗?
高利贷属于民事纠纷,不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。
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%,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;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,则超过年利率36%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
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%,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,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。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%部分的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所以,即使你选择了报警,也有可能会被警察以不在业务范围内为由而拒绝不管。但是他们也不会无动于衷,最多就是劝导威胁你的人(一般是放贷人的小弟之类的)通过法院解决。所以报警有利有弊,有可能会因为报警惹怒放贷的人,作出不理智的行为。但警察或多或少有威慑力,他们不会对你太过分。
但是如索要高利贷的过程中有威胁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的,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,应当及时报警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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